《首任总统法》正式废止!哈萨克斯坦废除死刑
哈萨克斯坦宪法法院正式宣布废止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任总统-民族领袖法》。
宪法法院官方网站于1月10日晚公布了关于废止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任总统-民族领袖法》的规范性决议。
决议指出,该文件所涉及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并且其内容在全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力、最终性且不可上诉。
2022年6月5日举行了全民修宪公投,全国17个地区中,选择支持修正案的人数均达到了绝对多数。因此根据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投法》第31条和34条的相关规定,宪法修正案获得了通过。
此次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中三分之一的内容进行修订。
宪法修正案当中最重要的修订内容,包括明确宣布哈萨克斯坦的土地及其资源是人民的资产,人民授权国家代为管理土地资源。
此外,废除死刑将被正式列入宪法。
宪法修正案中对执法机构做出了限制性的条款,包括:
宪法、最高法院和其他各级别法官,均不得担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和主席;
禁止军事人员、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和执法人员加入政党,也不得在工会登记以及参加政党的宣传工作。
宪法修正案中有关总统的限制性内容包括:
总统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;总统在任期内不得兼任议会、执法机关职务;总统在任期内不得拥有有偿服务实体,不得经商;总统任期内不能是任何政党的成员;在其任期内,总统的近亲无权担任政治官员和准公共部门实体的负责人。
此外,宪法修正案中还将从宪法第91条当中,删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奠基人、首任总统-民族领袖等内容。
在哈萨克斯坦历史上,在此次公投之前,共举行过两次公投,分别是在1995年4月29日和1995年8月30日。
另外,根据国家总统签署的命令,哈萨克斯坦宪法法院法官巴赫特·玛拉特吾勒·努尔穆哈诺夫被任命为哈宪法法院副院长。
根据早先报道,宪法法院此前发布公告,公布宪法法院组成人员名单。
公告称,根据宪法第71条规定,成立了哈萨克斯坦宪法法院。宪法法院组成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。
根据总统令,埃尔维拉·阿布勒哈斯穆克兹·阿兹莫娃被任命为宪法法院院长。
来源:哈萨克斯坦新观察综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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